拍賣人和委托人結算:拍賣成交,當買受人支付價款后,拍賣人應從價款中直接扣除委托人應付的傭金后,其余款項按照委托拍賣合同的約定,付給委托人。拍賣人與買受人結算: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除支付成交價款外,還須按照有關約定,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,即買受人應付拍賣師落槌價,加約定傭金,再加其他應付的費用。 在買受人支付了全部成交價款及拍賣傭金后,就應將標的支付給買受人。在實踐中有兩種情況:一是動產如果委托人已交給了拍賣人,則由拍賣人直接將標的交給買受人,并開具有關票據,以資證明貨款兩清;二是如果標的屬沒有移交給拍賣人的物品,則由委托人在收到拍賣人的付貨通知單后,直接交付給買受人。 特殊物品交割主要是指需要辦理證照變更、產權過戶的標的,如機動車、房地產、企業資產、專利權等。這些標的轉移并不意味著其所有權、使用權自然也轉移到買受人,只有辦理了有關的證照變更、產權過戶手續,買受人才能取得拍賣標的所有權、使用權。 |